根据全省各中级法院2018年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台账的各项任务要求,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本院司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建立健全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完善法官办案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按照文件规定对于审委会职能重新界定。针对部分重大疑难案件,在宣判前通过招来专业法官会议的形式,对案件的定性、证据采信等情况进行研讨。根据上级院指标要求,建立健全入额院领导干部办案机制、通报制度以及与院庭长办案相配套的案件分配机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按照中院文件,开展新型审判团队建设工作,根据本院法官员额实际情况,加强审判团队建设,将刑事、民事、行政法官组成一个审判团队专门审理各类案件。加强审判流程标准化建设。继续加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工作。
二、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积极探索调解前置程序,强化立案阶段的案件繁简分流,实现多元调解与审判速裁的无缝衔接,化解案多人少矛盾。2018年截至目前,我院积极探索调解前置程序,立案庭实现多元调解案件6件。案件导出率15%、导出调解率100%、案件速裁0。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实施工作。已深入学习三项规程实施工作,但由于案件类型较单一,截止目前,我院尚未实施。
推进繁简分流机制建设,全面规范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我院已全面规范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我院小额诉讼案件1件,适用小额诉讼率100%。完善行政简易程序,目前我院无行政简易案件,均为普通程序。开展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没有遇到具体问题。
推进民事审判领域相关改革,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生态损害赔偿审判工作。截至目前,我院家事审判案件9件,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生态损害赔偿审判工作案件1件。
三、内设机构改革
按要求推进本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规范内设机构设置,组织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内设机构改革视频会,做好改革部署传达,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现本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上交上级院审核。
四、加强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严格落实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和《全省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员额法官入额标准、条件和程序,开展员额法官管理工作。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认和晋升工作,除一名三级高级法官等级待省院确定外,本院已入额法官的职务转换和等级确认均已完成。截至目前,本院有一名同志符合选升四级高级法官,没有符合等级按期晋升条件的法官。本院已配合上级院相关部门完成四级高级法官法官选升人选推选、任职考核等工作。按要求完成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转换工作。严格按照条件、标准、步骤和时限进行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套改相关工作,现已将法官助理套改相关材料上交上级院,待审批。由于本院人员基数较小,且行政事务较多,故司法行政人员占总编制的15.8%。现本院员额法官6人、法官助理8人,法官助理和法官比例达到1:1以上。根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工作职责的规定及相关要求,赋予法官对法官助理的工作分配权、奖惩建议权。指派专人负责编制管理、调研及人事管理系统维护工作。及时办理落、销编手续,申办材料齐全无差错。按时上报上级法院部署的各项统计数据、调研工作材料,及时维护地方法院认识管理系统软件,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及时传达司法改革有关政策解读,针对干警存在的疑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使干警正确理解和支持改革。
配合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推动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建设,严格执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工资改革的相关政策文件,做好法官工资审批,工资、津补贴及个人绩效奖金及时发放到位,2017年政府绩效已发一半,另一半政府绩效申请已上报。院里组织法官干警每年体检一次,保障干警带薪休假,未休年假补贴均已落实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干警健康体检、心理服务、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得到落实。截至目前,审批员额法官车补工资表和晋档工资表各5张,由于一名法官等级未确定,故员额法官工资未审批,但车补等各项补贴已落实到位。
按照上级院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全省法院员额法官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完善请示汇报制度等各项具体要求,召开大会向法官干警传达相关文件内容。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