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司辅办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罪犯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医学诊断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要求进行,主要在以下几个过程中进行把关:
一是收到办案法官移送的诊断材料后先进行初步审查,根据委托诊断的内容和罪犯的具体疾病情况来确定所委托的医院,委托医院均在吉林省政府公布的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及妊娠检查的指定医院名单中。
二是要求医院出具的临床医学诊断证明均需由两名具有副主任医师或者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共同作出、经主管业务院领导审核签名加盖公章。
三是根据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和相关罪犯病历、医学检查报告等材料,由法医进行严格审核,共同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的意见,最终出具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意见书。
今年以来截止到十月份,暂无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情况。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6 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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